为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1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现就新疆理工学院招聘“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教师(以下简称“银龄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理工学院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本科高校,位于天山南麓,塔里木河源头,丝绸古道要冲,古四大文明在此交流汇集,形成了享誉世界的龟兹、刀郎文化。学校占地面积2848.41亩,一次规划、多期建设,已建成41.7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21亿元。校园环境优美,校在林中、湖在校中、人在园中,桃李芬芳,书香雅致。学校设有9个二级学院,面向全国27个省市招生,现有在校生15000余名,教职工1000余名。拥有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多学科交叉融通、协调发展的3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学校立足阿克苏,扎根南疆,面向全疆,放眼全国,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以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传承文化为己任,秉持“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校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书写隽永篇章。
二、需求计划
共遴选银龄教师80名(详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线教学、科研、管理经验丰富;
3.年龄在65(含)岁以下(身体情况较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能从事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岗位职责
1.银龄教师以课程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为主,短期授课、远程教育、同步课堂、学术讲座(报告)为辅,采取传、帮、带的方式,传授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科研理念,指导学校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
2.援派时间不少于1学年,每学年承担不少于64课时的教学工作,参与指导1项课题研究,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组织开展若干学术讲座、教研等活动。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持续开展支援服务。
四、银龄教师待遇
1.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银龄教师完成岗位职责规定工作任务的,学校每月按规定标准核发工作补助。税前补助标准: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按月发放。
2.银龄教师超额完成岗位职责规定工作量的,按照学校自有专任教师标准,另外核发超额工作量奖励绩效;校级讲座(学术报告)按照正高级职称2000元/场,副高级职称1500元/场标准核发;完成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其他相关工作,由所在院(部)申报,教务处认定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兑现待遇。
3.按照银龄教师来校工作时间,参照在职人员按照1500元/月核发履职绩效。
五、其他事宜
拟聘银龄教师到受援高校报到前还应根据要求提供近6个月的体检报告。
本公告长期有效,有意向的退休教师均可投递意向表(见附件2)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新疆理工学院郑老师(0997-2205569)
专业咨询:详见附件1。
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学府西路1号
邮编:8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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