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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增加“人才签证”吸引海外人才

  4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在普通签证类别中增加了“人才引进”一类。

  在中国,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

  草案规定,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会同公安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应当向驻外签证机关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按照驻外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接受面谈。

  “外国人申办办理签证需要提供中国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的,申请人应当按照驻外签证机关的要求提供。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草案写道。

  草案在总则第五条还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在中国,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草案规定,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目前中国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由公安、外交等不同部门分别建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齐续春、裴怀亮等表示,国家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网络,明确牵头单位,有利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避免各自为政。

  委员们普遍认为,制定出境入境管理法对于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中国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交往和开放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