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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州海珠区招聘教师80名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2014年12月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将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中学教师23名,小学教师42名,幼儿园教师15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职位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暂缓就业生),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学历、学位须在2015年正常毕业时取得),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

2.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3.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英语水平必须在专业四级以上(大学英语六级不能等同专业四级);

4. 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大学或学院出具的师范生证明原件;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已修完教育学和心理学(简称“两学”),并已取得“两学”合格证;

5.应届本科毕业生大学一年级至大学三年级的三年平均综合测评成绩(或绩点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15%以内(须提供学院证明,见附件2)。

(二)幼儿园教师职位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暂缓就业生),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学历、学位须在2015年正常毕业时取得),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

2.普通话水平必须在二级乙等以上;

3.须提交由所在大学或学院出具的师范生证明原件;

4.应届本科毕业生大学一年级至大学三年级的三年平均综合测评成绩(或绩点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30%以内(须提供学院证明,见附件2)。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各招聘单位接受学生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3)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石牌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个人纸质简历、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获奖材料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直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提交资格审查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2014年12月海珠区教育局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4)。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应聘者报名材料送各招聘单位审阅。

(三)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面试,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说课或试教的形式进行。各招聘单位审阅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应聘者报名资料,按各职位招考人数1:5(招考人数为1人的职位)或1:4 (招考人数为2人的职位)或1:3(招考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的职位)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数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将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教育信息网、华南师范大学就业导航公布。

面试将于2015年3月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各招聘单位将于面试前1天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每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