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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新颁布和修改的十大劳动法律法规

01人社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予以废止。详情链接:重磅! 人社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决定

02人社部: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由人社部出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详情链接:定了!2022年1月起,这些劳动法新规正式执行

03公安部印发通知:用人单位可依法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

不少企业在招录人员时往往会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但如何确定拟招录人员提供的证明的真实性,以及从什么合法渠道核实,现实中却是个大问题。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若在职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通常难以核实在职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从2021年12月31日起,这种情况得以解决。根据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了。详情链接:最新:用人单位可查询员工及拟聘人员犯罪记录(2021.12.31施行)

0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1〕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1〕5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相关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3件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详情链接:最新:人社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2.1.7)

05《工会法》迎来修改,进一步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利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改扩大了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修改后的规定提出,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发展变化,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06对“996”说不!整治超时加班,国家出手了!

3月份以来,已经至少有北京、山东、安徽、河南、广西、青海、湖南、湖北、江西等9个省份人社部门宣布,集中排查整治超时加班问题。详情链接:对“996”说不!整治超时加班,国家出手了!

07人社局官方提醒,2022年劳动合同签订新规

对于即将离开校园、迈入职场的小伙伴,或者是即将换一份新工作的职场人,保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至关重要。对于HR来讲,劳动合同也是避免劳动争议的第一步,同时人社部官方发布的模板合同,供HR借鉴。详情链接:人社局官方提醒,2022年劳动合同签订新规(附劳动合同范本)

08人社部“警告”:用人单位招录员工10不准

人社部发文,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招用人员时,这些事要注意!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详情链接:人社部“警告”:用人单位招录员工10不准

09入职体检不得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

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指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合理确定入职体检项目,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详情链接:入职体检不得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

10人社部正式通知:2022年劳动法调整了

今年年初,人社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就明确了这一点,同时意见中还明确了很多劳动新规。

(转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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