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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纵容了劳务派遣滥用?

  昨日,人保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将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并将推进劳动标准制度建设。虽然并未准确提及如何建立劳动标准制度,但毫无疑问,当下用工关系中,存在诸多隐患的劳务派遣制度不完全符合标准劳动制度。有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我国的劳务派遣存在企业规避成本、损害员工利益、逃避监管等问题,需尽快出台《劳务派遣条例》以及《工资条例》来保障劳动者的利益。

  同工不同酬带来后患严重

  “进一步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逐步发挥备案系统在用工管理、决策支持等方面的基础应用,积极推进劳动标准制度建设。”就在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劳动者如何协调劳动关系,以及如何保证劳动者权益,尹成基做出上述表述。

  尽管尹成基表示要协调劳动者关系,但事实上,劳务关系不平等的问题早已经存在,而劳务派遣就是劳务关系不平等的体现。来自北京市政协的一次调研显示,目前私营企业中,超五成有劳务派遣的现象。

  30岁的李先生是北京一家大型事业单位的员工,月收入9000元左右,在外人看来,李先生似乎拥有一个收入不错的体面工作,但是由于其劳务派遣的身份,其中的冷暖只有李先生自己知道。

  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所在的这家单位约有1/4的员工属于劳务派遣,其余人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又分为各部门聘以及单位聘等等,平时的收入与正式员工差不多,逢年过节时,虽然自己也能拿到与其他员工一样的鸡蛋肉奶等过节食品,但是打到工资卡里的过节费却经常只有正式员工的一半。

  不仅如此,李先生发现,单位给自己上的保险都是按照北京市的最低标准来上,工作已经六年的他,部分保险仍然与他刚进单位时上的金额一样。由于没有工资条,此前李先生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各类保险金额很低,直到今年准备买房需要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公积金少得可怜。私底下一打听才知道,原来同在一个单位上班,做相同的工作,派遣工的福利却远比正式员工低很多。

  和李先生这样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而参加工作的人并不在少数。不签正规劳务合同,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在我国很多企业中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而这种劳务派遣的方式给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职工带来诸多隐患。

  近日发生的深圳GUCCI(古驰)事件也将劳务派遣的利弊推到风口浪尖。该事件始自深圳古驰旗舰店工作过的员工在网络上发表的《集体辞职的古驰员工致古驰最高管理层的一封公开信》,该店员工通过公开信,控诉古驰公司100多项行为虐待员工,但古驰方面却拿出这些员工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而作为“挡箭牌”。此言一出,即引发各界对劳务派遣的关注。

  北京市政协社法委近期的一次调研显示,近年来,劳务派遣几乎遍布各行各业,包括各类企业和学校等事业单位,甚至一些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也在大批量地使用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用工无序化扩大的趋势令人担忧,带来不少问题和隐患,不仅会造成“同工不同酬”,还会制约产业升级,影响社保体系。

  调研报告显示,尽管《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实际上劳务派遣已经广泛地被使用到了长期性、稳定性甚至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性岗位之中了。

  市政协社法委相关负责人认为,劳务派遣用工无序化扩大的趋势须重视,因为已经带来不少问题和隐患。不少企业以劳务派遣的名义,对劳务派遣工采取同工不同酬,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此外,劳务派遣的滥用也影响到劳动者的技能素质提升,制约产业升级,加剧劳动者的就业不稳定性和危机感,激化劳动者对企业的不满,并诱发劳动纠纷。

  不仅仅是给员工自身带来危害,有分析人士同时指出,劳务派遣也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同时由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并不规范,工资发放不标准,由此可能给统计部门的数据统计带来错误引导,进而让错误的数据误导一些决策的发布。

  劳务派遣使央企在册员工锐减

  由于存在较低的雇佣成本,劳务派遣的雇佣形式正在给企业带来大量利润。今年“两会”期间,全总方面的多名官员都表示,根据全总两次调研获得的结果,现在有的企业劳务派遣工的比例和传统的正式工的比例是1:1,有的甚至更多。

  这一话题在“两会”代表中引发了广泛热议。代表们特别关注国有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人的现象,一些代表强烈呼吁尽快出台规范劳务派遣的配套规章和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牛越生坦言,国家对国有企业人员编制、工资总额有刚性要求,很多国有企业为此选择了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

  全国政协委员、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倪小庭透露,1998年我国央企在册职工有3000万人,现在央企职工总数已锐减到1000万人。表面上看似国企员工减少了,但实际上背后是国企大量开始使用派遣工人。 “1000万在册职工和3000万在册职工相比,如果企业为一个员工一年少支出1万元工资,一年则少支出2000亿元,这部分‘少支出’的工资便成了企业的‘利润’。”

  与此同时,在人口红利不断消失、劳动力成本上涨的背景下,企业为获取更多利润也更愿意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雇佣职工。

  “虽然目前一些员工的工资标准依然较低,但是由于劳动力人口的减少以及国内物价的不断上升都直接或间接地导致用人成本不断上升,一些企业肯定会更愿意采用用工成本较低的劳务派遣的方式来和员工签订协议,以维护企业运营,提高自身利润。”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分析表示。

  劳务派遣员工待遇确实较低。以北京地区为例,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北京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415元,而北京市总工会的一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北京57.8%的劳务派遣工月工资收入在1160-2000元,24.3%的劳务派遣工月工资收入在2000-3000元。

  “劳动力成本上升之前,企业就愿意跟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力成本上升后,企业更愿意采用此种方式雇佣员工。”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张车伟同时表示。

  利益博弈致《劳务派遣条例》难产

  对如何解决劳务派遣带来的问题,有分析人士认为我国需要通过尽快出台《劳务派遣条例》等方式来保护劳动者利益。然而,来自媒体的报道却显示, 由于来自国企等方面的阻力,已经开始起草两年半的《劳务派遣条例》最终难产。

  根据人保部统计数据,我国目前有劳务派遣工人2700万。国有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大量存在劳务派遣工,部分央企、国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属于劳务派遣工。

  正是由于大量劳务派遣工的使用,给央企带来巨大收益,央企和国企注定成为了这次《条例》坚定的最强反对者。此外大型劳务派遣公司作为受益者,也让《条例》的出台困难重重。

  然而,难产的并不只有《劳务派遣条例》,备受业界关注的《工资条例》也迟迟没有出台的动静。就在昨日,尹成基再次表态,《工资条例》暂时没有出台时间表。“目前,《工资条例》在研究和论证中,没有具体出台时间。”他表示。

  而对《工资条例》的进一步表述,人保部的表态则停留在:“正在加快研究、论证和推进,使这个条例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可操作,使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都能够接受。”这一表述也意味着,自2007年开始就提及的《工资条例》,至今迟迟难以“落地”。

  上海市政协副秘书长、台盟市委副主委高美琴说,在发生劳动争议时,用工企业经常咬定派遣工与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更有部分企业不给劳务岗办理社会保险,通过长期派遣的方式,以此规避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高美琴提出,政府有关部门要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制度,从法规上明确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权利;要督促用工单位落实派遣工的同岗同薪、同工同酬的平等待遇,并依法向派遣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劳动保护与福利待遇,实现公平就业、平等就业。